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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业专营何时能真的走向尽头?

编辑:扬州宇电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字号:
摘要:盐业专营何时能真的走向尽头?

前段时间,发改委主任徐绍史签署了“2014年发改委第10号令”,决定废止《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这一举措,引发了“食盐专营真的要废止?”、“中盐的垄断要打破?”这样的疑问。而近日,据《中国经营报》报道,地方制盐企业和用盐单位,甚至和盐政部门发生抢盐风波,中国的盐业专营到底怎么了?

废除《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只是一次权力移交

舌尖上的中国,盐乃百味之首。虽然时至今日,对大多数人而言,普通食盐已经变成超市里两块钱一袋可以随意购买的商品,但它对我们的日常生活依然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在当下中国,也只有食盐和烟草实行专营制度,统购统销。

上世纪90年代,中国为实现“2000年消除碘缺乏病”的目标,尽快普及碘盐,由国务院在1994年发文同意“对食盐实行专营”。同年,出台《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1996年,《食盐专营办法》颁行,中国正式确立了食盐专营制度。

在90年代末期,就有取消盐业专营的呼声出现,最近几年,这样的诉求愈发频密。所以当发改委最近宣布废除《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时,外界还是传来了这是否是废除食盐专营信号的讨论,而这种讨论背后,更代表着一种美好的期望,也再次撩拨起公众对于中国盐业体制改革的热情。

《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于2006年4月28日发布并实施,依据《食盐专营办法》制定。此办法的核心内容是对食盐专营许可证进行管理,并且明确国家发展改革委作为国务院盐业主管机构,负责食盐专营许可证的审批、发放、监督管理工作。

只不过到了2008年,国家盐业管理职能由国家发改委调整到工业与信息化部,应工业与信息化部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才废止了《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工信部一位主管盐业的官员辟谣“从发改委的角度讲,可能觉得原来是以它(发改委)名义做这个工作的,但现在食盐检验管理的工作已经归到工信部了,它可能觉得再存在也没有多大的意义了,就废止了。”

可能很多人也没看清,废除的是《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而不是《食盐专营办法》,废除《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只是政府不同职能部门之间的一次权力移交,和食盐专营制度的废除风马牛不相及。

然而,支撑盐业继续专营的理由很难有一条具有说服力。

制定盐业专营最大理由是“全民补碘”,如今碘过量者不得不承受单一销售碘盐之痛

实际上,中国现行的食盐专营制度,并不一定非要说得那么具有“历史渊源”,非得追溯到汉武帝的“盐铁专卖”上。相反,中国目前盐业专营制度相当“年轻”,就是始于90年代中国开始的食盐加碘计划。1996年国务院颁发的《食盐专营办法》第一条就写,为了加强对食盐的管理,保障食盐加碘工作的有效实施,保护公民的身体健康,制定本办法。由此看来,保障食盐加碘是食盐行业垄断经营的最大理由。

自强制施行了“全民食盐加碘”措施,在将近20年后的今天,我国仍在坚持推广千篇一律的全民使用加碘盐,这使公民健康出现新的问题。在中国的碘与甲状腺疾病研究领域,最著名的专家当属中国医科大学滕卫平教授。2006年,其领导的团队发表了一项研究,对辽宁盘山(轻度碘缺乏)、辽宁彰武(碘超足量)和河北黄骅(碘过量)共3761名居民,进行了为期5年的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发现,碘过量可诱发和促进甲状腺功能减退。几乎同一时间,在2005年,世界卫生组织根据我国儿童尿碘中位数的监测结果,将中国描述为“超过适宜量”。

当初国务院在发布《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时,是充分考虑到因地制宜的,比如该条例第十五条规定,除高碘地区外,逐步实施向全民供应碘盐,对辽宁、浙江、天津、上海、福建等高碘地区,并没有要求推行碘盐。但在现实操作中,全国各地的加碘盐是一齐上马,“加碘盐”成了食盐专营的最大砝码,你很难在超市买到没加碘的食盐。

况且,从国际经验看,普及碘盐也与食盐专营并没有必然联系。据国际控制碘缺乏病理事会(ICCIDD)的统计,世界上碘盐覆盖率超过90%的国家有30多个,而只有中国等少数国家实行食盐专营体制。

工业盐有毒是我们长期被灌输的认识,但这往往是争取百姓信任的手段

在很多场合,中盐公司都强调实行食盐专营是为了消费者的食品安全着想,防止工业盐的渗透。这种为了食品安全替大家考虑的说法,很容易得到认同。那么,工业盐真的那么可怕吗?据科普作家方舟子分析,不用担心“工业盐酱油”、“工业盐咸蛋”、“工业盐猪血”会对人体有害,工业盐多出的杂质基本上都是水分,并不比食用盐有更多的重金属,也不含亚硝酸钠,禁止工业盐食用的目的是为了盐业暴利,不是因为工业盐有害。

但因为工业盐有时也指亚硝酸钠,所谓吃工业盐中毒就是误食了亚硝酸钠,而盐业部门常年宣传的“工业盐中毒”,也都是亚硝酸钠误食事件。工业盐和亚硝酸钠相提并论,似乎是有意的混淆。一位盐业专家称,“工业盐长期被当作有毒物质炒作,妖魔化,很大程度是盐业系统维护专营体制的宣传。”

最近几年,无论媒体还是政策研究领域,主张盐业改革的呼声越来越高,这让盐业利益集团深感自危。据专栏作者菁城子采访原国务院经贸委盐业管理办公室官员称,每当“盐改”风声放出,盐业总公司会在中央报纸“企业风采”栏目做整版报道,渲染工业盐危害,这和福彩中心常年在各类都市报发布彩民离奇中奖新闻一样,实际上是在做广告。

即使从历史层面看,“保障税收”这样的理由也不复存在

中国历史上长期实行盐业专营,当时的财政官员之所以坚决主张专营,主要出于税收考虑,因为这是民众不可或缺的东西,控制住盐,就控制住了税收的命脉。但随着社会的发展,盐业对税收的贡献已经今非昔比,食盐专营在增加财政收入方面的作用已日渐减少:盐税占国家税收的百分比已由1950年的5.49%下降至2006年的0.04%。

既然“全民补碘”现在看来不需要,工业盐也不是被宣传的那么可怕,食盐专营对财政收入的贡献也微乎其微,继续实行盐业专营还有什么理由呢?

盐业改革阻力巨大,责任并不全在中盐公司

被认为“最没有风险、改革设计方案技术含量最低”的盐业改革,却遭到了最大的阻力。

曾任国家经贸委运行局副局长的陈国卫认为,在众多垄断行业中,食盐体制的改革并不复杂,也是最没有风险、改革设计方案技术含量最低的一种,但是改革的推进遇到了最大阻力。中国盐业协会理事长董志华在去年的全国盐业多种经营交流会上说到,十几年来,国家有关部委对我国盐业体制改革先后制定了六个方案,但“这些方案由于各种原因都停下来了。”

在去年年初一场“电商集体下架食用盐”的专项行动,即为继续落实食盐专营制度的例证。当时淘宝、当当、京东等电商纷纷下架食用盐,其原因就是没有取得食盐零售许可证。

中盐被认为是改革最大阻力,但更大的阻力实际上来自地方势力

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于2011年4月发布的《我国盐业体制改革研究》课题也承认“食盐专营代价高昂”,问题包括经营效率较低、垄断滋生腐败、产销矛盾突出、食盐专营扩大化等。而造成这些问题的最大“黑手”,外界往往认为是中盐,但是,中盐总公司所属销区只覆盖了全国34%的国土面积,且多在幅员辽阔的西北地区;食盐批发量也只占全国食盐计划总量的17.7%。

“人们都不知道,中盐的食盐是无法进入许多地方的。”其下属从事商业批发的11家企业,其中不少是和地方合作、合资,且从地域上来看,中盐的主要势力范围位于偏远地区。人们所说的“盐业公司”,许多时候实际上是省一级国资委管理下的地方国有企业,而这些企业与中盐除了名义上的受业务指导外,人事、财务并不受中盐控制。

这一点在工业盐身上体现地更加明显。就整个盐业而言,主要分两大类:一是工业用盐,约占全部盐消费量的8成以上;另一类则是食用盐。如果说“盐业专营”,准确地说只能是“食用盐专营”,因为早在1995年,国家对于工业盐的经营已经放开,原国家计委《关于改进工业盐供销体制和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已经取消了工业盐专营和跨省许可制度。

工业盐取消专营制度,已经过去了19年,但迄今仍停留在纸面上,并未实现真正的放开。全国各地的工业盐经营者,被地方盐政执法以违反地方法规为由非法扣货、罚款的事件更是在不断上演,江西、湖南、四川、江苏、河南等地“工业盐被盐业公司或盐务局查封”的案例此消彼长,在各地法院,因“私自销售工业盐”立案待审的非法经营罪已不下1000起。

而让地方盐政如此猖狂的原因,就是地方的行政法规。以《江西省盐业管理实施办法》为例,在1998年进行了修订之后,仍然明确规定“工业及其他行业用盐,必须向省内盐业批发单位购买并保证专盐专用”。《江苏省盐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同样规定,“工业盐属于专营范围”。就是这些与上位法冲突的全国多地的盐务管理条例,让很多制盐企业和用盐单位苦不堪言:明明是国家开放购买的工业盐,却被以贩运“私盐”为名查扣、罚没,被执法的可能是买主,也可能是卖主。

结语

“一小袋盐两块钱,人们可能觉得不贵,也习惯了这个价格”,这种习惯,正是盐业系统可以不思改革的最佳护身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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